新闻: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增值税fa票系统服务及升级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DFA-BS 05-DL-202316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增值税fa票系统服务及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增值税fa票系统服务及升级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增值税fa票系统服务及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增值税fa票系统服务及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且提供本项目系统服务及升级须兼容现有Aisi no 增值税fa票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原厂商授权、软件著作权等)。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1个企业fa票系统建设类似业绩及1个税务系统建设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lu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8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增值税fa票系统服务及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包括集团本部、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企业。
2.2项目概况:对增值税fa票系统升级改造,详见服务需求。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系统试运行、30日完成系统正式上线。
2.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
2.5项目预算:492600.00元。
2.6z高参选限价:492600.00元,单价控制价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且提供本项目系统服务及升级须兼容现有Aisi no增值税fa票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原厂商授权、软件著作权等)。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1个企业fa票系统建设类似业绩及1个税务系统建设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lu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由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及业绩证明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