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Z-JL-2023-13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供应商选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识产品的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详见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供应商选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供应商选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的业绩;
6投标人在近三年无任何犯罪和不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1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Z-JL-2023-131
1.招标条件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供应商选择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标识制作供应商选择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标识产品的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详见文件。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的业绩;
3.6投标人在近三年无任何犯罪和不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转至指定帐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