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35kV母线与避雷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S F-2023-15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35kV母线与避雷器)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5kV母线与避雷器--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35kV母线与避雷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35kV母线与避雷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3.3认证体系要求:
1) 质量体系认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 9000质量体系认证。
3.4、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3.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同类业绩至少1份(合同及对应fa票);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fa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承德县建龙100MW“林光储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3.8、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3日17时00分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获取文件。报名须提供下述资料提供一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①营业执照②供应商的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电子获取文件将①营业执照②供应商的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只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发售纸质版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13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